2 洁净厂房的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核实批准后,按建设方要求进行功能验收,功能验收是在“静态”进行测试,其主要测试内容如下:
1) 检测空气洁净度等级;
2) 生产工艺有要求者,还应进行微生物测试或化学污染物测试或特殊表面的洁净度测试;
3) 洁净室(区)的温度、相对湿度的稳定性测试;
4) 检测自净时间;
5) 检测洁净室(区)的密闭性测试;
6) 测定照度;
7) 测定噪声级;
8 )需要时,确认和记录气流形式和换气次数;
9 )建设方需要进行的其他检测项目。
3 洁净厂房的功能验收后,应由建设方或建设方指定的相关单位编写验收报告,其主要内容有:
1) 洁净厂房中各种设施的开启状态描述;
2 )分项测试记录及分析意见(包括测试点位置、座标等);
3 )测试仪器的有效校验证书;
4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