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白雪
12月24~26日,首届全国空气净化器行业发展大会在北京召开。即将过去的一年我们经历了什么?2014年流行语正在发布,我们讨论雾霾和“APEC蓝”入围,说明环保和环境问题对人们的重要性。这一年我们看到,北京历史上出现了最长雾霾污染165个小时,这个污染超过了任何一次污染时间,而且影响全国大范围的空气质量。还有10月19日北京雾霾马拉松比赛,大家戏称为口罩秀、口罩博览会。
空气污染、新型流感、室内污染、空气质量等一些列问题的出现带动了空气净化设备的发展,空气净化器也成为家电市场热门的产品。
专家认为,“空气净化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空气净化器制造企业在拥有巨大市场机遇的同时仍面临不少问题。”
受空气质量影响 空气净化器受追捧
相较于其他家用电器,空气净化器行业一直处于平稳发展的状态,直到2012年全国大面积雾霾爆发,消费者逐渐关注室内空气污染问题,室内空气健康的消费意识迅速提升,空气净化器产品开始进入消费者家庭,部分家电制造企业也转移战略目标,在巨大的市场诱惑下,大量家电制造企业进入空气净化器行业。
目前国内市场上生产空气净化器的企业有200余家,主要分布在华东、华南地区,这两个地区的企业数量为192家,占总数的60%和26%。
根据富士经济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受微小颗粒物“PM2.5”等导致大气污染的影响,2013年全球空气净化器的销量趋于增加。2013年全球空气净化器销量较2012年增加了7.5%,达到1894万台。预计今后的销量还将继续扩大,2014年将突破2000万台,2018年将进一步增至2409万台。
缺少强制性国家标准
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表示,随着国内消费者消费意识的提高、空气净化器价格的下降,空气净化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空气净化器制造企业在拥有巨大市场机遇的同时仍面临不少问题。
比如目前针对空气净化器产品,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的国家标准中也是以企业标称的数据作为检测评价的依据,所以,目前各家企业标称的净化率数据,也并非在同一条件下的测试获得,因此不同的净化器产品净化效能基本不具有可比性,比如同样是声称甲醛净化效果能达到98%,有的净化器只需要一两个小时就能达到,而有的净化器却需要六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这其中不排除部分企业借此夸大宣传。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标准事业部主任朱焰在会上介绍了目前正在制定的空气净化器的国家标准,他说,“这项任务于2013年正式启动,至今开了五次修订会,这次修订不是以往封闭式修订方式,我们向行业社会公开,修订到什么程度业界代表都比较清楚。今年11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网站正式公布征求意见稿,除了5次正式的工作组会议,还进行大量走访和调研,参与企业接近100家。作为牵头人我们每天或者每周都收到企业的来电来函咨询了解情况,所以这一次标准的修订应该是很充分、很全面的。”
净化率不是一个好的评价指标
此外,陆刃波认为空气净化器产品选购也是一大问题。由于市场空气净化器产品种类较多,缺少专业知识的消费者很难辨认是否是其需要的空气净化器产品,往往造成净化效果不理想。因此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根据自己的需要,注意产品所用的技术以及对应的净化功能。同时也提醒空气净化器制造企业对于产品的定位要做到清晰准确。
“那么评价一台空气净化器好坏的指标是什么呢,这就是空气净化器标准要解决的问题。”朱焰认为,“我们制定的洁净空气量标准,在2008年就确定下来,业界和国际同行都是认可的,只有洁净空气量评价洁净指标才比较客观。”
现在有一些企业在销售市场上有自己销售行为,比如在广告里打出“净化率”,这个指标很吸引消费者,对PM2.5净化率、甲醛净化率、雾霾净化率可达99%、99.9%等。
但朱焰表示,“事实上,我们国家标准在评价空气净化能力指标时并没有‘净化率’这个概念,因为我们认为所谓的净化率只是一个状态指标,在某一特定的空间、特定时间空气净化器运行到此为止的指标,评价空气净化器不是特定时间空间,而是看整个工作过程中持续性的能力,即连贯性。”
据了解,国际上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他们在评价空气净化器的时候都是用能力指标来评价,也就是洁净空气量,即单位时间内每台空气净化器能够产生或者输送多少立方米的洁净空气,这是本质指标,而不是某个状态。
朱焰认为,“当前空气净化器市场行为里的乱象跟标识有很大关系,因为消费者在理解空气净化器作用效果的时候,最关注对甲醛、颗粒物、雾霾净化效率怎么样,如果效果可达99%,绝对不会选98%,事实上这没有任何意义,我们一定要看洁净空气量,洁净空气量大说明机器净化能力强,说明机器所适应空间相对来讲会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