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规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环保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环保部,主要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同时,建设部、发改委等政府部门负责对环保企业的经营领域和经营范围进行资质管理。同时,公司部分产品销往核电领域,具体监管部门核电工程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等,行业自律机构有核级设备鉴证中心等。
环保部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等。
建设部担任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等。
发改委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等。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是环保产业的自律组织,其主要职责为:参与全国环保产业调查和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开展环保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为环保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设备、市场信息,组织合作交流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