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至5月13日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对全市设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共出动卫生执法监督员18人次、车辆5台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共16家,下达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6份。此次检查通过看现场、查资料,询问相关人员,重点检查了各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情况、安全防护基本设施设备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生物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生物安全工作自查记录、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记录、实验室感染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记录、实验室档案等;废弃物的处置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我市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总体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单位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管理规范。针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分别进行了现场指导,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